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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2)
(四)执业质量联合检查。遵循“统一检查计划、统一规范程序、统一标准制度、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处理处罚、统一发布公告”的原则,开展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发布年度检查名单。制定检查方案,组建联合检查组实施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联合审理,分别由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作出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处理处罚结果对外公开发布。
(五)日常监管。坚持“点面结合”,实现“面上监管”常态化。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日常数据分析,掌握行业面上情况,通过风险识别发现有关问题线索,提出监管重点及有关措施。对高风险行业、领域、业务等,采取约谈、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对相关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日常提醒。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必要时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开展专项自律检查。
(六)相关工作安排。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日常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可委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开展前期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履行相应处理程序。坚持“寓管于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机构”实施“回头看”和整改帮扶,整治行业突出问题,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切实提升执业质量。
三、夯实联合监管基础
(七)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监管队伍,切实加强一线监管力量。注重发挥资产评估行业专家资源优势,财政部层面成立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小组,协会层面建立资产评估行业技术专家库,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加大监管人才培养力度,有关人员纳入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定期举办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
(八)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完善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系统,构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信息共享,并接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
(九)监管成果运用。对发现的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屡查屡犯的资产评估机构及人员,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与其他监督部门共享。加强处理处罚结果在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评先评优、各级行业代表人士及有关部门专家推荐等行业工作中的运用。对联合监管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震慑违法行为。加大行业正面宣传力度,提升资产评估行业声誉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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