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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5)

附件:地方促进汽车消费经验做法 
附件
地方促进汽车消费经验做法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汽车消费市场的冲击,各地及时推出了一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国汽车消费市场加速回升。我们梳理汇编了一些地方促进汽车消费好的经验和做法,供借鉴参考。
一、优化汽车限购政策
(一)北京市2020年6月发布《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年内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置。
(二)天津市2020年5月发布《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020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3.5万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放宽参加个人指标竞价条件,对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京、冀户籍人员,取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对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非京津冀户籍人员,连续缴纳社保期限由24个月调整为12个月。
(三)上海市2020年4月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2020年新增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指标;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配套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支持存量燃油车置换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置换新能源汽车的可继续保留燃油车上牌额度。
(四)海南省2020年5月发布《海南省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调剂使用6万个逾期未使用指标。9月出台《海南省促消费七条措施》,优化小客车指标配置,增加普通小客车摇号指标,放宽在海南省已购房人员及具备条件的企业购车限制。
(五)浙江省杭州市2020年3月发布《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一次性增加2万个小客车指标,按3:1的比例通过个人阶梯摇号和县(市)个人指标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置。
(六)广东省广州市2020年3月发布政策,要求加快落实2019年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2020年4月发布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每月配置不少于1万个竞价指标;对非本市籍居民取消医保审核要求;放宽投资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要求的工商业投资额度由工业5000万元或商业3亿元相应调减至3000万元、1亿元。
(七)广东省深圳市2020年6月发布政策,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和按规定办理临时登记的人员可直接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暂停实施非深户籍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或累计居住时间的限制。将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纳入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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