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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4)

十二、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二款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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