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
6.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推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切实保护创新成果。进一步加强对高科技、新能源、新领域、知名品牌以及文化创新产业的司法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对激发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独特保护、促进作用,助力西部科学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严厉制裁侵害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制止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支持5G、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服务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智造重镇”和“智慧名城”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的作用,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推动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推进区域协同创新。
7.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助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助力重庆重塑“两江四岸”国际化山水都市风貌、成都形成“一山连两翼”城市发展新格局。立足长江流域水生态核心,重点把握长江上游地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的功能定位,依法审理水环境与水污染案件,推动重点流域、三峡库区生态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坚决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力度,积极稳妥审理绿色金融等新类型案件,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集聚有效审判资源,优化审判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推动构建适应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需要的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建立跨流域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两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
8.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服务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加强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完善涉外经贸裁判规则,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妥善审理各类涉外民商事案件。尊重并保障中外当事人依法选择管辖法院、适用法律、纠纷解决方式等权利,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加强对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相关案件的审判,强化对铁路提单等新类型案件研究,为“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两地自贸区法院职能作用,助力重庆、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支持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助力国际性商事仲裁、调解、认证、鉴定权威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作用,依法审理长江流域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港口码头建设等海事海商案件和环境污染案件,支持长江上游航运枢纽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9.加强行政审判,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避免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及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针对两地协同发展、城乡融合发展、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以及两地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提前预判,妥善化解因土地征收征用、区域利益分担、行政程序变更等引发的行政争议。建立健全与行政案件管辖改革、行政机构改革相适应的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新机制,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
10.加强执行工作,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推动两地执行案件信息共享,强化信息化查控及协助执行网络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跨域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加强跨域指挥、管理、协调的执行指挥体系建设,提升复杂环境下执行应对处置能力。加大异地执行协助力度,简化异地执行手续,统一委托执行流程,扩大委托事项范围,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完善跨区域信用联合监督、警示、惩戒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管理机制,加快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11.加强诉讼服务工作,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司法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源治理,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促进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把握集约集成这一关键,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号通办、一次通办,完善网上立案、远程立案、集约送达等功能,将线下服务项目全部集成到线上,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进一步提升跨域诉讼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实现当事人诉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