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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

到2022年,基本建成基础强、技术优、制度全、责任明、管理严的医疗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医疗保障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智慧医保和安全医保建设达到新水平。

——网络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主体责任明晰,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网络安全技术能力、态势感知、预警能力、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显著提升,网络安全有效保障。

——数据安全管理有效实施。数据安全审批制度全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及重要数据保护目录全面落实,数据实现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数据安全评估机制日益完善。

——数据共享使用安全有序。数据共享使用流程明晰、机制健全,医疗保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一)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各级医保部门是本级网络安全的责任主体,各级医保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医保部门要组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信息技术保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边界,强化行政部门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和担当,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网络安全责任全覆盖。

(二)完善网络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各级医保部门要强化日常工作中网络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多环节、多层次、全方位的网络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信息系统运行的相关软硬件开展安全防护检查。对涉及关键网络岗位和重要数据岗位的从业人员实施严格的背景审查。全面梳理网络、系统和关键设备的网络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全面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根据行业规范合理定级备案,在系统规划、设计阶段同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等级测评。切实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点保护要求,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急响应和恢复能力。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网络结构安全、本体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逐步推广安全免疫。加强内外网安全隔离,严禁医保专网接入互联网。

(四)强化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

建立并完善入侵检测与防御、防病毒、防拒绝服务攻击、防信息泄露、异常流量监测、网页防篡改、域名安全、漏洞扫描、集中账号管理、数据加密、安全审计等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积极研究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和日常办公、维护终端的安全管理。完善域名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做好网络和业务系统上线前的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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