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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 (2)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中管金融企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高等学校,有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结对任务的,每个单位至少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

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人选,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备案,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确保选优派强。县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不同类型村的需要,对人选进行科学搭配、优化组合,发挥选派力量的最大效能。

四、主要职责任务

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需要,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强村党组织。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二)推进强村富民。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治理水平。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为民办事服务。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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