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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3)

  (四)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落实视力健康监测。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库,每年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动态监测,努力实现县(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全覆盖。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六)改善学生视觉环境。指导各地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确保儿童青少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鼓励采购和使用获得认证的眼视光相关产品及验光配镜服务。

  (七)提升专业指导和矫正质量。发挥医院专业优势,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正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力量,开展近视防控科研攻关,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矫正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八)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发布0—6岁学前教育阶段、7—12岁小学阶段、13—18岁中学阶段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形成科学用眼行为习惯。以开发义务教育阶段健康教育视频课程为基础,建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教育资源库。研制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拓展和用好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在学校内部活动的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加强近视防控专家智库建设,鼓励多方力量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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