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4)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充分发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推进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和各省份年度重点任务,分工负责,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供完善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体系,切实推动光明行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每年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现场会,制定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计划,每年编写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年度报告。
(二)开展评议考核督查。每年面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评议考核工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强近视防控工作督查,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指导推动各地逐级精准落实近视防控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升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学生用眼行为改进率、视觉环境条件达标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优秀率。
(三)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全国爱眼日”等活动,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配合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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