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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2)

7.促进品牌品质消费。鼓励商圈、步行街、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引进国内外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开展新品首发首秀、时尚周、品牌秀、创意展等活动。鼓励老字号传承和创新传统技艺,推出更多富含时尚元素、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展线上销售渠道,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落实好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

8.壮大绿色循环消费。推动绿色商场创建,鼓励发展“互联网+旧货”、“互联网+回收”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淘汰旧家电家具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

9.扩大进口消费。促进跨境电商进口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平台作用,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设置进口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促进进口商品销售。

(三)优化提升消费平台载体。

10.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首批培育城市要按照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准确把握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问题导向、突出特色,科学布局、循序渐进基本原则,围绕聚集优质消费资源、建设新型消费商圈、推动消费融合创新、打造消费时尚地标、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完善消费促进机制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培育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11.加快实施城市商业提升行动。鼓励各地打造一批人气旺、特色强、有文化底蕴的特色商圈、特色街区。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便利店、菜市场、早餐店、维修点等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

12.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完善县城商业设施,推动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农村传统商业网点。进一步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结合农村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丰收节、民俗节、采摘节、赏花节、美食节等乡村特色促消费活动,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13.组织开展好重点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品牌商品产销对接活动,引导特色品牌进街区、进商超、进平台,促进品牌消费。继续办好“中华美食荟”活动,打造餐饮消费新热点。持续办好“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线上线下联动,营造老字号消费氛围。

14.开展常态化促消费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消费旺季,聚焦汽车、家电、家居、餐饮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商旅文体融合、线上线下结合、城乡区域联动的各类促消费活动,以节聚势,以节兴市,以节兴商,进一步提升市场人气,释放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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