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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党委网信办、科技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局、委)、卫生健康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兵团卫生健康委、能源局,各中央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2021年9月10日



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物联网是以感知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人、机、物的泛在连接,提供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服务的基础设施。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步伐加快,物联网已经成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推进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物联网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加速推进全面感知、泛在连接、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技术创新,壮大产业生态,深化重点领域应用,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不断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精准突破。聚焦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技术的有效供给;聚焦发展基础好、转型意愿强的重点行业和地区,加快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部署,提高物联网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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