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4)
5.加强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特色鲜明、基础条件好、应用示范效果突出的地区建设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持续发挥现有示范基地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做好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的先行先试,优化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要素配置。
专栏2:产业生态培育指引
多元化市场主体。鼓励龙头企业围绕感知终端和平台开发通用化、系列化软硬件产品,从单点发力转向生态体系构建,推动物联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物联网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聚焦市场需求旺盛、应用模式清晰的重点领域,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广成熟的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依托物联网运营服务商,推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运营模式,为城市、企业、消费者等提供差异化服务模式,催生商业模式创新。
加强产业集聚发展。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东北全面振兴、西部大开发、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构建和完善物联网产业链,推动地方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培育若干国家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
(三)融合应用发展行动
6.社会治理领域。推动交通、能源、市政、卫生健康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将感知终端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打造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搭建综合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充分挖掘多源异构数据价值,推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提升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专栏3:社会治理建设指引
智慧城市。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管廊、智能表计、智慧灯杆等感知终端的建设和规模化应用部署,围绕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应用协同,加快建设多维多特征异构数据处理、跨协议接入及设施状态评估的城市级感知数据平台,实现城市全要素数字化和虚拟化,构建城市公共治理新模式。
数字乡村。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物流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强物联网感知设备和技术在乡村群防群治、联防联治中的作用,提升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疫情防控的数字化水平,支撑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智能交通。加快智能传感器、电子标签、电子站牌、交通信息控制设备等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应用部署,加强北斗定位技术在电动自行车方面的规模化应用。开展智能化网络化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调度指挥和运维系统建设,推广城市道路智能管理、交通信号联动、公交优先通行控制、道路危险识别,提高城市交通运行管理效能,保障交通安全。打造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协同服务综合监测平台,加快智慧停车管理、自动驾驶等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工具、环境网联化和协同化发展。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提升船舶自动感知与识别、信息交互、控制调度等能力,构建智能船舶船岸一体化信息系统。开展低空智联网演示验证,推动构建空天地一体的无人机应用及安全监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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