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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16)
第一节 推动生态共建共保

共建生态网络。构建以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沱江、涪江为主体,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的绿色生态廊道。依托龙门山、华蓥山、大巴山、明月山等,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和矿区恢复治理,共筑绿色生态屏障。加大对重点流域、三峡库区“共抓大保护”项目支持力度,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生态治理工程。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加快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打造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强化周边地区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加强三峡库区小流域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共抓生态管控。统筹建立并实施双城经济圈及其周边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联合调度。建立跨流域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对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试点推进生态敏感区生态搬迁。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实施长江上游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建立禁捕长效机制。依法联合查处交界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第二节 加强污染跨界协同治理

统一环保标准。制定统一的环保标准编制技术规范,联合开展现行环保标准差异分析评估,有序制定修订统一的大气、水、土壤以及危险废物、噪声等领域环保标准。坚持一张负面清单管川渝两地,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环境执法,统一管控对象的界定标准和管控尺度,共同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完善跨省市水体监测网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加强工业污染、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加强三峡库区入库水污染联合防治,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统筹规划建设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推进水域“清漂”联动。推动毗邻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支持在长江、嘉陵江一级支流开展水环境治理试点示范,深化沱江、龙溪河、岷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合防控体系。

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设跨省市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发挥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作用,实施联合预报预警。建立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探索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连片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加强油品质量联合监督。创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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