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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2)

2.制发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结合此案,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什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全面实行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资格复查、建立定期复审制度,对医疗机构关键岗位和人员及医疗从业人员开展医保基础知识、法律政策和职业道德等培训,夯实医保基金管理基础,促进了医疗领域社会治理,使医药行业监管得到进一步规范。

【典型意义】

1.依法严惩骗取医保基金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民营医院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社会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切身利益,依法应予以严惩。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抗诉纠正一审法院错误裁判,促进了法律正确适用,有利于司法机关严厉惩治骗取医保犯罪活动,有助于警示和预防此类犯罪发生,在全社会形成防骗反骗的良好环境。

2.打防并举,聚焦源头治理促进行业监管。针对有的医院通过骗取医保基金严重扰乱相关管理秩序的情况,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重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功能,有针对性地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大对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的惩治力度,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转、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典型案例二:昝某、凡某雨、林某永等人诈骗失业保险金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期间,被告人昝某纠集被告人凡某雨、林某永及储某燕、王某、曹某军、赵某、陈某虎、张某青、谢某林等人,由被告人昝某私刻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印章,并伪造上述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工人身份信息等,由被告人凡某雨等人寻找并介绍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工人,昝某再通过填写伪造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手段,由常州某科技公司财务部社保组员工储某燕帮助其查询、提供实施诈骗所需员工的入职信息,并操作员工退保,先后从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骗得失业保险金总计人民币48万余元。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以昝某、凡某雨等十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先后以昝某、凡某雨等十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检察履职情况】

1.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积极追诉追赃。案件办理中,检察人员通过对昝某聊天、转账记录审查,发现储某某、王某等七人均不同程度参与该案诈骗犯罪活动,经对相关证据审查,发现上述人员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大,且涉案金额均达到追诉标准,即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建议对储某某等七人移送起诉。对于参与诈骗失业保险金数额达到6000元以上、但主观恶性不大、能积极退赃的工人,建议公安机关从宽处理。检察机关多次与公安、社保等部门沟通协商,依法向被告人追缴赃款,并先后向150名工人追缴被骗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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