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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的通报

国办发〔202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李克强总理指出,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严禁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搞豪华装修。韩正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高负债地区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机关有效运转支出外,要大力压减基本建设支出,筹措资金化解债务风险。《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近期,审计署审计发现,一些地区不顾自身财力状况,在政府债务沉重、风险突出的情况下,违反财经纪律和管理制度兴建楼堂馆所。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地区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情况

审计发现,青海、宁夏、贵州、云南等4个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有8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

(一)青海国际会展中心。该项目于2019年4月由西宁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主要包括会展中心和酒店两部分,其中会展中心部分由青海省与西宁市共同出资建设,酒店部分面向社会筹资建设。2019年7月,在社会投资没有落实的情况下,项目单位按照整体招标、统一建设、统一核算的方式对会展中心和酒店同时开工建设。截至2021年5月底,项目到位资金22.77亿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实际上通过财政资金支付了酒店建设费用。

(二)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该项目于2015年9月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省政府负责同志批准,通过购置写字楼方式建设,规划作为业务用房,主要用作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劳动权益等经办服务。在实际使用中,部分作为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还设有24间客房,改变了业务用房的用途。财政部门安排项目资金2.4亿元。

(三)青海省胜利宾馆。该宾馆原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02年转制为企业,在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同时承担政务接待保障任务。2018—2020年,青海省财政厅经报省政府批准,以补助、注资等方式向该宾馆拨付财政资金8966.45万元,用于维修改造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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