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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的通报(3)

一是执行财经纪律松弛。有的地方漠视财经纪律,在建设资金没有落实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或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宾馆维修改造和运营,违反了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青海省违规向已转制为企业的胜利宾馆安排财政资金用于维修改造和运营。宁夏闽宁会议中心在无建设主体、无资金来源的情况下直接委托企业开工建设,项目一度因资金缺乏而停工,依靠财政支持才完成建设。

二是规避项目审批程序。有的地方采取“未批先建”、“先建后补”或以政策文件、会议代替审批等方式规避审批,违反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直接以政府文件作为建设依据,未履行审批手续。宁夏闽宁会议中心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开工建设,边实施边补手续。

三是钻制度空子搞变通。有的地方模糊政府和企业界限,混淆业务用房和办公用房界限,违规兴建会议中心,违规使用业务用房,违反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以业务用房名义建设,实际违规将部分业务用房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遵义市以国有企业经营项目名义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并通过财政注资、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

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有的已经停止项目建设,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转让;有的对违规使用的业务用房进行了封存和移交;有的已按原渠道退还了财政补助资金。后续整改及执纪问责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工作要求

严控楼堂馆所建设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内容,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无论政府债务风险高低都必须坚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从审计发现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抓实抓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刹住违规兴建楼堂馆所的不正之风。

(二)从严落实财经纪律。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作为重要财经纪律落实到位。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细化实化管理措施,大力压缩自由裁量权,扎紧扎密制度的篱笆,消除漏洞和盲点。要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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