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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目录




案例1: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信访案

案例2:侨胞金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信访案

案例3: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报酬信访案

案例4:宋某申请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款信访案

案例5:曾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交通事故赔偿信访案

案例6:艾某申请强制执行工伤赔偿信访案

案例7:胡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办证信访案

案例8:杨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企业偿还欠款信访案

案例9: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村小组支付工程款信访案

案例10:某电梯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货款信访案




案例1:

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信访案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龚某不服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江西法院“院领导接访”制度促化解。



【基本案情】



龚某与王某英、涂某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王某某偿还83万元及利息,涂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涂某未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7月,龚某申请法院立案执行。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约还款90万元。2021年7月,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以该案未执行到位为由信访。江西高院通过院领导接访,耐心倾听其诉求,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的诉求应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江西高院立即督促指导下级法院对该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迅速行动,上门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不懈努力再次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该案成功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江西法院“院领导接访”制度成功化解涉执信访,减轻群众诉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的典型案例。“院领导接访”制度,是由江西各级法院院领导定期轮流带案“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畅通诉求渠道,高位推动矛盾化解,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案通过“院领导接访”制度及时找准龚某核心诉求,自上而下联动促成案件再次和解,有效地避免了龚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产生的诉累,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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