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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15)

(三)提升旅游市场信息化监管水平。

加强旅游业大数据应用,推进旅游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发挥技术手段在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数据归集、信息整合,构建旅游市场监管业务全量覆盖、监管信息全程跟踪、监管手段动态调整的智慧监管平台。

在现有旅游统计体系基础上,构建以行业监管大数据为基础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增强动态监测能力。

逐步建立旅游市场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构建旅游市场风险预警模型,稳步实现监管数据可分析、市场风险可预警、监管工作可联动,有效防控疫情,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四)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依规完善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建立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改造升级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管理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建立完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鼓励旅游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旅游行业协会等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研究制定旅游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公布失信名单,强化失信惩戒。研究建立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信用修复机制。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将守信情况纳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等评定和项目招投标。树立一批诚信典型,探索开展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五)推进文明旅游。

倡导文明旅游实践,培育文明旅游活动品牌。整治旅游中的顽疾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等标准实施,把旅游业建成精神文明窗口。

加强部门合作,推进文明旅游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鼓励各地区开办旅游类专业节目栏目,加强旅游公益广告创作播出,积极发布旅游相关提示消息,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理性维权。通过网络平台、讲解员、志愿者等多渠道进行文明提示,重点加强对散客、自驾游客等的安全文明引导。推进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在旅游公共场所建立志愿服务站点,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引导、文明劝导,传递文明旅游新理念、新风尚。

将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作为文明旅游的重要内涵。倡导长途、跨省游客返程后主动做核酸检测。去往边境口岸地区的游客要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鼓励全程佩戴口罩。游客发生干咳、发烧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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