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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11)

【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情况】

为增强此次公开听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第五检察厅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对公开听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次公开听证是第五检察厅首次组织的公开听证,程序复杂、参与人员较多,其中,听证员、办理余某滥伐林木案件的公安民警、监狱民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服刑罪犯余某及其同监室证人,罪犯余某亲属代表等参与人员都现场作证或发言。

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案情,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使检察机关牢牢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在监督办案中严格遵守检察机关监督履职纪律要求,保证了公开听证的公平公正,为检察机关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撑。

【典型意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减假暂”案件办理中尤为如此。人民监督员的参与、监督,真正架起了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桥梁,让人民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案件办理,有效破解暗箱操作质疑,同步体验公平正义实现的完整过程,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让司法公正触手可及,也让司法更有温度。

一是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是坚持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打破了“减假暂”案件固有的审理模式和结构组成,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多方力量建言献策、参与监督,实现了人民群众参与程度最大化,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二是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能动司法。检察人员提高政治主动性,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重要意义,能动履职、积极作为,较好完成了各项公开听证工作。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检察人员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等落后办案理念,落实“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要求,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促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促进司法机关树立正确的刑罚执行观念,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干警落实能动司法的担当作为。

三是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是实现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在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下,检察机关把“减假暂”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晒”出来,释法、说理、“言情”,在广大群众的见证下审查审理案件,有效防范和杜绝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有效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简易公开听证

——人民监督员以常识、常情、常理促监督、提公信

【关键词】

刑事申诉  简易公开听证  息诉罢访  监督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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