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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5)

十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探索建立检察官员额递补、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员额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对集中管辖案件法院的诉讼衔接和监督机制。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十二、深化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支持贵州检察机关依托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实施,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智慧借助和大数据应用提档升级。支持贵州检察机关建好用好跨部门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探索建立与执法司法机关数据分享机制,开展案件数字化归档工作试点,促进监督办案提质增效。支持在贵州建设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打造省级重点实验室,开展以全国办案数据为样本的检察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检察业务数据“东数西算”。支持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建立全国智慧检务教学示范点。

十三、强化贵州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支持贵州检察机关统筹规划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对现有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完善落实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为涉及金融、环保、食药等领域的检察司法办案提供专业支持。加强对贵州边远、条件艰苦地区基层检察院特别是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的对口援助帮扶。支持构建东部先进检察院和贵州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对口帮扶平台。支持广东与贵州检察机关建立更加紧密的结对帮扶关系,打造区域协作典范。

十四、打造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支持贵州检察机关探索多元化引才机制,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录政策,加大民族地区检察人才引进和招录,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支持贵州检察机关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人才培养使用模式,联合高校培养一批“高精尖缺”专业人才。支持贵州检察机关与党政机关、高校之间开展常态化人才交流,提升互派锻炼覆盖率。针对贵州多民族共居的省情实际,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养。适应服务内陆开放性经济试验区建设需要,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立足服务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围绕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大数据开发使用和检察信息化等方面,强化专业人才集群建设。支持贵州检察机关深化与东部和沿海发达地区、临近省份之间检察机关人才双向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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