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2)
2. 在申请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前,有关单位或科研人员可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项目情况,确保符合相关限项要求。
3. 项目申报截止进入形式审查阶段,项目管理机构首先审核相关人员是否满足所申请项目单独规定的限项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对相关人员进行联合审查。
4.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环节。对于已完成评审立项程序的项目申请,项目管理机构要及时向相关项目(课题)负责人反馈评审结果,并在管理系统中同步更新其申请和承担项目的有关信息,确保科研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参与后续其他项目的申请。
5.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法违规手段,恶意规避联合限项并通过审查的,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19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为进一步强化各类科技计划的统筹实施,三部门将开展联合查重工作,坚持各类科技计划定位,不断优化布局、加强衔接,避免重复部署,全面提高国家科技计划资金的配置效率,提升财政科技投入效能。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