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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 (2)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着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方面面,为实现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把宣传、教育、引导和服务群众结合起来,鼓励人民参与文化创新创造、依法参与国家文化治理,做到文化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文化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优化文化发展生态,转变文化发展方式,重构文化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不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文化对外开放,增强文化发展动力,激发文化发展活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继承革命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正确处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彰显和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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