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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上门听证典型案例(6)

听证会结束后,衡水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申诉人年事已高,患有多种疾病,生活比较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熊某某表示不会信访申诉,要好好地过日子。鉴于该案化解的良好效果,深州市人民检察院与镇政府商讨制定了建立司法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将“办理一案,惠及一方”的理念融入到司法办案全过程中。

【典型意义】

“小案”透视大民生,“精办”展现法理情。厚植为民情怀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对因邻里纠纷等原因而引发的案件,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办案的根本标准,通过上门听证方式审查办理,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情理”讲透,是以“止于至善”的标准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体现。将“办理一案,惠及一方”的理念融入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更是体现了检察机关做实做细信访矛盾诉源治理的能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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