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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2)

第十七条 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法律援助机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一)有关部门制发的证件、证明军人军属关系的户籍材料或者军队单位开具的身份证明等表明军人军属身份的材料;

(二)法律援助申请表;

(三)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

(一)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其军属;

(二)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军属;

(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

第十九条 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诉讼事项由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非诉讼事项由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受理相关法律援助申请,对不属于本机构受理的,应当协助军人军属向有权受理的机构申请。

第二十条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及时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

有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军人军属选定的法律援助人员作为案件承办人。

第二十一条 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需要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协助调查取证、送达文书的,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支持。法律援助机构请求协助的,应当向被请求的法律援助机构出具协助函件,说明协助内容。

异地协助所需的时间不计入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时限。

第二十二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服务窗口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符合条件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充材料、补办手续。对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实行网上申请、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便利服务。

第二十三条 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事项范围限制。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为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军属提供法律援助。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保障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军人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由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出具证明。暂时无法出具证明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受援人应当及时补交相关证明。

第二十四条 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需要协助的,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对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但受援人未及时补交相关证明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向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依法终止法律援助。

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转交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作出决定后,应当及时告知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建立军地法律援助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工作,部署任务,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应当协调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安排人员保障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当地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规划。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应当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人员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与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研究、办案交流等活动,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推动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公益基金,专门用于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基金会等组织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募集社会资金,支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应当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日常办公所需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

第二十九条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报告工作,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及时与所驻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沟通有关情况。

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应当定期调研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针对发现的矛盾问题,可以向驻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提交军地法律援助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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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 / 司法部(20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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