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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决定(2)

  市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商务、规划资源等部门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围绕河、海、洋楼、古镇古街等本市特色自然人文资源亮点,分类施策,将保护、建设和利用有机结合,精细化塑造消费新场景,激发消费活力,打造一批彰显城市特色的消费名片。

  五、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商务、发展改革、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聚焦消费国际化,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等政策作用,发展邮轮经济、保税经济等跨境消费,打造集展览展示、采购交易、商贸服务、消费零售等于一体的全球商品贸易基地,多渠道扩大特色优质商品和服务进出口,吸引优质服务提供商在津发展,增强国际消费资源集聚能力。

  六、市商务、合作交流等部门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积极引进进口汽车等产业链、中高端国际消费品牌,促进名品名店进津发展首店经济,鼓励品牌企业整合资源,设立平台总部、结算中心,发展和壮大消费类市场主体,提升国际品牌聚集度。

  市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深入开展振兴消费品老字号行动,支持食品、自行车、手表、工艺美术、日用化学品、纺织服装等本市产品的高端化、品牌化,打造更多优质农业品牌,扩大本土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七、本市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

  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深入挖掘和利用大运河、长城等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津味美食、工业遗存、现代都市等旅游资源优势,支持开发打造旅游精品项目和路线,组织本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游客服务体系,推动旅游消费扩容。

  市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商务等部门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传媒影视、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艺术等文化消费产业发展,建设文化休闲街区、艺术街区、特色书店、剧场群、文化娱乐场所群,打造文化消费集聚区,培育城市文化消费氛围,提升历史文化名城的国际影响力。

  八、本市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升级。

  市体育、文化和旅游、商务等部门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体育健身、赛事展览、运动培训、电子竞技等相关产业发展,支持承办国际一流赛事,打造国际赛事品牌,促进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商业等融合发展,把本市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运动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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