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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走深走实的决定(2)

三、强化立法保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适应。加强前瞻性谋划,主动对接、系统研究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涉及的地方立法问题,跟进立法需求、体现特色管用、突出急用先行,科学编制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加强促进数字化变革、优化营商环境、产业转型升级、交通物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壮大通道经济、发展平台建设、地方金融监管、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创制性立法,推动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毗邻地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关地区的协同立法,强化法规制度的系统设计和集成供给。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应当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协助开展立法调研,提出立法修法建议。

四、强化监督促进。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用实用好法定监督方式,组织实施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完善调研检查、审议询问、交办督办、跟踪落实的闭环链条。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部署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常委会任命干部报告履职情况、有关部门报告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其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实行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适时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查。

五、强化代表助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围绕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开展代表培训、代表活动,优化“两联一述”、代表建议办理“两次评价”机制,迭代升级代表之家(站、点),拓展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在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通过走访、调研、视察、进代表之家(站、点)等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同时,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建功立业,主动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献计出力。

六、强化协同联动。会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关省区市人大迭代升级合作项目,持续深化协同立法、联动监督、代表工作等。每年就协同立法项目及有关问题等进行研究讨论,选定有关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协同开展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开展分片区、跨区域视察调研活动、提出议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专题调研等方面进一步密切与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上下联动,强化对基层人大开展助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市人大各专工委切实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衔接,找准切口、明确重点、提出建议,在推进过程中深化细化助推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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