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2)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的宣传引导和相关培训。
(三)国家鼓励种子企业获得农作物种子认证,对获得认证的种子企业合理减少监管频次。优先支持农作物种子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承担相关重大攻关和项目建设任务。
四、监督管理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对农作物种子认证相关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处理相关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对认证活动或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按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国家平台依法公示。
附件:农作物种子认证标志图案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农作物种子认证标志图案
标志含义:中国种子认证(英文:China Seed Certification),标志设计整体以秦小篆简体的“种”字为基础,上收下展,整体形态有如种子扎根大地,茁壮生长;支撑、连贯上下的结构,寓意种子认证服务“三农”,支撑我国种业振兴。
色号代码:C:80 M:0 Y:100 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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