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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4)

(十七)严格规范企业举报行为。切实提升审核研判能力,准确把握舆论监督内涵和网络侵权标准,正确看待网上舆论监督对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完善企业生产运营机制的重要作用。按照“依法依规、有效引导、规范渠道”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涉劳资、合同、股权、产权、债务、消费等权益纠纷举报。合理设置举报条件,规范企业举报行为,防范举报权利滥用、扰乱举报工作秩序。

五、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

(十八)严格督导检查。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属地网站平台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网站平台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反馈的显性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建立问题台账,狠抓整改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网络侵权问题多发频发的网站平台,加强惩戒处罚。

(十九)设立投诉窗口。探索建立线上网民投诉受理窗口,及时办理网民关于属地网站平台处置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不及时、维护网民合法权益工作不到位的投诉。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完善投诉处理措施,公布投诉处理办法。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健全网站平台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评价体系,引入群众评价参数指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二十)推动信息公开。指导属地重点网站平台建立常态化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受理处置情况通报机制。运用全媒体方式,显著位置发布,深度解析受理流程、研判标准、办理时限等社区规则,引导网民精准有效举报。公布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处置数量、处置措施、典型案例,接受公众监督。公开热点侵权事件举报处置情况,回应网民关切。

(二十一)提升处置效果。指导网站平台完善分级分类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处置举措。建立快速通道机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显性网络侵权以及事实清楚、举证充分的举报。建立“限时加私”机制,对时效性强、举证时间久,可能给举报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侵权信息,先行采取“加私”措施,及时阻断相关信息分享传播,为举报人完成举证提供时间窗口。建立“争议标签”机制,对涉及事项尚未得到充分证实的侵权信息,采取设置“内容存疑标签”或“链接当事人回应声明”等措施,引导网民客观评判,防止侵权信息误导舆论。

六、组织实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作为管网治网重点任务,紧抓不放、常抓不懈。要精心谋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要认真组织实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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