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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的公告(2)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

  客观题考试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使用汉文试卷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主观题考试,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点考场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3年第6号)执行。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010-55604527。

  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

  司 法 部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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