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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的意见(4)

五、提升公路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智慧治理

汇聚完善公路市场主体数据资源,以公路数字化推动完善公路管理规则与政策体系,助力形成充满活力、统一开放有序的全国公路大市场。

(十六)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数据库。优化公路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息库,规范信用录入审核机制,推动资质、业绩、信用、人员等信息联动管理,促进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不断提升业务协同能力。

(十七)提升“一网通管”监管能力。完善“互联网+监管”模式和部省两级公路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行为的数字化监管,强化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分析、自动研判、智能预警能力,推动招投标及监管数字化。构建农民工实名制系统。加快数字治超、非现场执法站点规划部署及联网。

(十八)提升“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水平。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框架下强化部省两级公路政务服务联动,完善公路相关许可网上办理流程,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掌上办”。不断改进涉企服务和个人服务,及时发布涉企政策。

(十九)以数字化推动审批监管制度重塑。以公路行业全链条数字化推动公路建设、养护、运行管理以及服务等流程再造、规则重塑、政策机制完善,促进公路审查、审批、监管制度变革,逐步构建适应数字公路的规则与政策体系。

六、提升公路标准数字化水平,推动标准升级

建立健全适应数字化的公路标准体系,搭建公路标准数字化成果共享服务系统,加快既有标准的数字化呈现,提升标准服务信息化水平。

(二十)建立健全公路数字化标准体系。加快数字公路、数据治理等相关标准制修订,完善既有标准的数字化相应内容,及时调整与数字化不相适应的条文,支撑公路全生命期“一模到底”和数字公路“一张图”建设,促进建设、管理、养护、运行、服务等环节数据流通共享,保障公路数字化设施与公路基础设施同步建设、一体运营、一体养护。

(二十一)搭建标准数字化服务系统。推进既有标准的数字化,完善相应数据库,按照专业、要素、业务等维度搭建知识单元体系及典型案例,实现标准数字化呈现、智能化应用,拓展模糊检索、智能推荐、深度问答、定制服务等功能,推进标准体系多元开放共享。

七、提升公路数字化基础支撑水平,筑牢数字底座

夯实智慧公路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构建行业大数据应用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与生态。

(二十二)建设完善公路基础数据库。依托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部省联动建设,整合公路领域各类既有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依托建设与养护数字化,逐步完善公路基础数据库,支撑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调度指挥、运行监测、政务服务等功能,全面提升公路服务和管理数字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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