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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的意见(5)

(二十三)全面推广公路大数据技术应用。强化公路大数据共建共享、深度融合应用,加快构建与完善相关应用模型和专业算法,发挥数据潜能,强化数据分析、信息提炼、智能深度学习、智慧交互等功能,有力支撑公路数字化转型和产业化升级,壮大公路数字经济。

(二十四)强化公路数字化安全防护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公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数据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商用密码等基础技术应用,构建智慧公路安全防护体系。

八、实施要求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部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标准和协同推进机制,加强解读、宣贯、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细化实施方案,推进试点工作,加强对市县和基层单位的指导、支持。根据不同需求场景,分别明确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数字化目标与工作内容,确保区域、路段之间兼容性和服务连贯性。

(二十六)明确任务分工。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统筹策划,依据相关政策及试点安排等,明确智慧公路建设目标及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数字化要求并推动落实。勘察设计单位依据合同开展数字化勘察、设计,加快数字化转型。施工单位充分应用数字化设计成果,推广智慧建造,依据合同应用数字化施工管理系统。鼓励养护运营单位持续完善公路数字模型,推动智慧养护;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公路出行服务新模式。

(二十七)做好试点推进。结合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依托新改建工程和养护工程,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养、谁负责”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路段等因素,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服务,遴选一批重要通道、重点区域路网、重点工程开展试点工作,优先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通过1—2年时间,力争形成一批场景明确、效益显著、经济适用、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和技术方案。

(二十八)加强实施管理。公路工程项目应当结合智慧公路建设目标,深化设计方案与实施方案论证,软硬件系统与传统机电工程原则上应当融合设计、同步实施,或做好预留预埋,充分发挥系统优势,避免重复建设。要通过招标等方式优选参建单位,控制工程造价。要强化实施质量管理,依据设计指标、参数及相关标准规范等,做好设备和系统的检测、验证,加强验收总结。在役公路智慧化升级、改造工程,参照相关要求加强管理。

(二十九)强化技术支撑。依托部属单位、科研院所和相关行业企业,充实专家技术团队,充分发挥智力支撑作用,加强技术论证服务,协助做好政策宣贯、解读。组织编制相应技术标准,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试点项目跟踪、指导、评估总结和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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