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耕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通知(16)
【诉讼过程】
2022年8月25日,麻城市院依法向麻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麻城市自规局继续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土地原状,保护耕地资源。
10月19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麻城市自规局答辩称已履行法定职责。麻城市院发表辩论意见认为:麻城市自规局在检察机关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后,虽依法作出限期拆除、限期恢复等行政处罚决定,但在工贸公司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情况下,逾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属于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形。
10月25日,麻城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麻城市自规局继续全面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工贸公司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原状。麻城市自规局未提出上诉。
判决生效后,麻城市自规局积极履行职责,督促工贸公司拆除被占耕地上的建筑物,恢复涉案土地耕种条件。经验收,案涉土地已恢复耕种条件。
【典型意义】
永久基本农田是国家依法划定的特殊耕地,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工业厂房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对于经检察建议督促后,行政机关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超过法定期限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益损害仍然持续存在的,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刚性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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