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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13)

  (四)未按照要求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的;

  (五)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安排专人值班的。

  第六十六条 物业服务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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