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的决议



(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2023年8月30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防止餐饮浪费,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反对浪费的文明风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反餐饮浪费及其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反餐饮浪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部门联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反餐饮浪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反餐饮浪费工作。

第四条 商务部门应当推广普及反餐饮浪费相关标准,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餐饮行业反餐饮浪费制度规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餐饮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其落实反餐饮浪费措施。

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反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强食堂管理,建立健全节约用餐制度。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普及健康饮食知识,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堂提供符合膳食平衡要求的食品,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饮食、合理膳食的理念。

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平台中直播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网络平台企业对餐饮直播内容进行监测和审核,引导培育节俭、健康、文明的饮食文化。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反餐饮浪费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将反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考评内容。

发展和改革、财政、文化和旅游、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反餐饮浪费相关工作。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