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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3)

指导站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结合登记注册、年报、抽查、检查等业务工作,协助对辖区“小个专”党建情况进行常态化摸排;配合推动辖区内“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引导“小个专”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按期、规范换届选举;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加强纾困帮扶政策宣传,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指导帮助“小个专”解决党建工作和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助力“小个专”发展壮大;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其抓好工作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用。指导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个私协会)落实政治建会和服务兴会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结合实际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支持个私协会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地方各级非公党建联席会议中发挥作用。

(十)推动形成凝聚各方力量的“小个专”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向党委职能部门定期汇报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委职能部门指导下把准“小个专”党建工作方向,协调联动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建立完善地方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园区兜底管理的“小个专”党建工作格局。

三、推进“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十一)巩固扩大党的组织覆盖。

健全和完善常态化摸排机制。加强对党建底数信息的源头采集,结合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提醒和指导符合条件的“小个专”成立党组织,引导“小个专”党员就近就便到党群服务中心报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党建情况作为设立登记的信息采集内容。做好存量摸底,结合年报、抽查、检查等业务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建底数摸排,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阶段性集中摸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党建信息作为年报必填项,在“双随机”抽查中同步抽查党建工作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小个专”党建工作基础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强化数字赋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党委职能部门指导下,探索建立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党建摸排结果信息与党委职能部门党建信息的比对分析机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联系党员。

健全和完善动态化组建机制。依托经营主体登记注册采集信息、日常摸排信息和信息比对结果,及时跟进指导辖区内“小个专”建立党组织,重点抓好正常经营但尚未成立党组织的“小个专”党建工作。“小个专”有3人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成立党支部。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需要对联合党支部进行动态调整。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的,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符合条件的“小个专”,应当积极引导其向乡镇(街道)、园区基层党委申请成立相应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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