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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型锂电池货物铁路运输工作的指导意见(3)
  (十)加强安全监管。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加强消费型锂电池铁路运输安全监管,及时掌握铁路运输情况,强化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匿报、谎报品名等违规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引导企业对照《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要求开展生产经营。
  五、强化铁路运输服务保障
  (十一)加强政策宣贯。铁路运输企业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消费型锂电池铁路运输政策和有关规章标准宣贯,做好热点问题答问、揭示揭挂宣传、业务办理咨询等工作,帮助货主和社会大众及时、准确掌握消费型锂电池铁路运输的具体条件和安全要求,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十二)优化运输服务。铁路运输企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运力保障,优化运输组织,丰富货运产品,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货物送达速度,完善货物在途信息查询服务,不断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六、统筹推进政策落实
  (十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各方专业优势,动态掌握消费型锂电池生产企业和铁路运输需求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铁路运输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四)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做好消费型锂电池铁路运输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督促落实。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铁路货运办理站业务指导,细化完善业务办理流程、作业标准和管理制度,推动消费型锂电池铁路运输政策落实落地。
  附录:《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TB/T 30006-2022)特殊规定78、79、72

  国家铁路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录:
  《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TB/T 30006-2022)
  特殊规定78、79、72

  78.应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a)经验证,每个电池或电池组的类型均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7修订版)第3部分第38.3节各项试验要求。
  b)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都装有安全排气装置,或者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其设计本身可防止爆裂。
  c)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都装有有效的防外部短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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