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2)

  四、加强指导监督检查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相关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重点加强对专项计划执行、考生资格审核、调剂组织、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的检查,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五、优化考生服务保障

  各招生单位要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相关政策要求纳入本单位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并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和本单位网站等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要提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网上确认前应到安置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信息登记,避免因登记信息不准确影响后续确认和考试录取工作。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及时回应处理。

  附件: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24日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