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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

教研〔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融通创新,着力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律,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以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为方向,以强化两类学位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为路径,以重点领域分类发展改革为突破,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健全中国特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供更有力支撑。

  2. 基本原则。问题导向,聚焦制约两类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增强改革的实效性。尊重规律,坚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注重对现有人才培养过程的改造升级,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整体推进,加强人才培养的全链条、各环节改革措施的衔接配合,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机制创新,大力推动培养单位内部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人才培养链、工作管理链的匹配度,增强改革的长效性。

  3. 总体目标。到2027年,培养单位内部有利于两类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融通创新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两类教育各具特色、齐头并进的格局全面形成,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二、始终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

  4. 坚持两类学位同等重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都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都应把研究生的坚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作为重点。学术学位依托一级学科培养并按门类授予学位,重在面向知识创新发展需要,培养具备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扎实科研能力的学术创新型人才。专业学位按专业学位类别培养并授予学位,重在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单位应提高认识,在招生、培养、就业等方面对两类学位予以同等重视,保证两类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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