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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水农〔2023〕283号


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城乡融合,规模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发展,建立健全水质保障体系,夯实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供水基础,最大程度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

  规划引领,示范带动。适应村庄人口流动变化、重大节假日用水弹性变化和水源条件,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业用水需求,系统谋划农村供水工作。有条件地区率先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县域统管,平急两用。考虑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和分布,采取以大带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推进县域统一管理。整合优化现有应急保障资源,从应急方案、预警机制、指挥系统、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方面,建立平急两用的农村供水应急保障体系。

  两手发力,完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用足用好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建设用地、生产用电、水资源费、税收优惠等政策,完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两手发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营。

  (三)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明显提升,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水平全面提升,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计量收费工程比例大幅提升,直饮水窖水、水柜水人口数量显著减少;农村供水水质总体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实现县域统管,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长效管护体制机制逐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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