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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3)

2.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推进港口和航道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落实分类分级保护工作,加强数据容灾备份。加强港口和航道等基础设施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推进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关要求。

三、推进生产运营管理智慧化

(一)推进港口生产智慧化。

1.有序推进集装箱码头作业自动化。加快推动上海港、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宁波舟山港、厦门港、深圳港、广州港等具备条件的国际枢纽海港和苏州港、南京港、芜湖港、武汉港、济宁港等具备条件的内河港集装箱码头自动化建设或改造。鼓励港口企业实施岸桥、场桥等大型设备设施远程操控改造。推进新一代自动导引车(AGV)、无人集卡等智能化水平运输设备规模化应用。加快研发新一代自主可控的自动化集装箱码头生产管理系统,并有序推广应用。

2.有序推进大宗干散货码头作业自动化。加快推动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青岛港、日照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等具备条件的港口干散货码头“翻”“堆”“取”“装”“卸”等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进翻车机、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门座式起重机、装车楼等专业化设备设施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唐山港、黄骅港、青岛港、北部湾港等港口建设干散货数字堆场。鼓励建设干散货码头生产作业一体化管控平台。

(二)推进航道养护智慧化。

1.推进养护智慧化。推动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江淮运河、平陆运河等建设完善航道智慧养护管理系统。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长期跟踪观测和演变分析预测预报,强化重要干线航道重点航段泥沙原型观测、水情水文、过闸区域气象动态跟踪。推动建设船闸设备设施健康监测系统,加强对水工建筑物、输水系统、金属结构及启闭机等的实时监测和动态评估。

2.推进养护装备设施智能化。推广无人机、无人船和视频监控技术在航道巡查中的应用。推进智能疏浚装备及配套系统应用。全面推广航标遥测遥控、水位遥测遥报技术应用。推广应用多波束探测、船载激光扫描、实时3D声呐、水下探测机器人等技术,实现航道测量技术智能升级。利用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以及数字孪生等新技术,推进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和京杭运河等高等级航道船闸智慧化升级。

(三)推进运营管理智慧化。

1.强化运行安全管理。提升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和预防预警能力,建立健全港口和航道智慧安全防控体系。提升港口保安、航道拥堵、船闸火灾、行业防汛防台、航道地质灾害、港口航道突发环境保护事件等应急处置和调度指挥智慧化水平。提升设备设施、作业人员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强化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危险货物船舶运行及过闸状态等的实时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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