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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4)

2.提高船舶过闸效率。推进船闸自动化运行,推广船闸区域集中控制技术。实现过闸船舶禁停线、过闸船舶超速监测。推动多闸联动一体调度,优化完善西江、北江等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机制,持续推进京杭运河、嘉陵江、乌江等通航建筑物跨省联合调度。

3.加强数字赋能绿色发展。推进港口岸电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岸电服务水平和岸电使用监管能力。鼓励“光伏+”储能、“风电+”储能等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及设备迭代升级。推动码头运载设备电动化,提升新能源水平运载设备比例。推进能耗智能监测、能源智能管理、环境智能监测等系统的应用。鼓励应用喷淋抑尘智能联动控制系统,提高用水节水智能管理水平。

4.增强综合管控效能。鼓励港口企业及航道建设养护单位实现财务会计、人力资源、资产管理等数据资源一体化整合。鼓励建设基于“数据大脑”的综合管理系统,加强运营监管与风险防控,实现人、财、物精细化管理。

四、推进对外服务智慧化

(一)推进港口对外服务智慧化。

1.推进物流服务便利化。支持港口提升集疏港智能化水平,推进作业单证“无纸化”和业务线上办理。以国际枢纽海港为重点,推动建设面向全程物流链的“一站式”智慧物流协同平台,强化与航运、铁路、公路、船代、货代等数据互联共享,支撑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支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及船代、货代、第三方平台等企业组建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大力推广智能理货和智能闸口。巩固进口电商货物港航“畅行工程”成果,深入推进冷藏集装箱港航服务提升行动。

2.推进商贸服务协同化。支持大型港航企业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合作对接,发展“通关+物流”一体化联动服务。推进国际枢纽海港进口集装箱、干散货区块链电子放货平台应用。鼓励创新港口数据服务,依托全流程数字化凭证和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国际贸易、航运信息、交易平台、融资授信、航运保险等商贸增值服务,为货主、船公司、物流企业等提供定制化服务。

(二)推进航道公共服务智慧化。

1.建立智慧航道服务体系。推进船舶过闸服务智慧化,加强船闸智能调度、智能诱导等技术应用,提供过闸申报、缴费等“一站式”服务。推进水上服务区智慧化建设,实现船舶锚泊、污染物接收和岸电供水供油等服务的网上预约、智能结算,推广水上无人超市、智能快递等应用场景。总结推广“长江e+”“浙闸通”等服务模式,通过移动终端、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提供导航助航、过闸、锚泊、安全预警等多元化的航道信息服务,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的伴随式航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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