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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宗海范围界定指南(试行)》的通知(2)





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宗海范围界定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宗海范围界定的原则与方法、宗海图编绘技术要求及图示图式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和领海范围内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的宗海范围界定及宗海图编绘工作,指南中未列出的其他立体分层设权项目用海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2319 中国海图图式
GB/T 15918 海洋学综合术语
GB/T 20257.1~20257.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GB/T 42361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GB/T 42547 地籍调查规程
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
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
HY/T 251 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
《关于印发<调整海域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3 术语定义
3.1海平面
假设没有潮汐、波浪或其他扰动因素引起的海面波动,海洋所能保持的水平面。
注:因潮汐、海水密度差、洋流和大气的作用,海洋表面处于不断波动之中,所以海平面通常是一种统计概念,以不同目的和方法,统计导出相对海平面和绝对海平面,地域性和全球性海平面,大地水准面、平均海平面、潮高基准面、最高海平面等。
本指南中特指平均海平面。
[来源:GB/T 15918-2010,2.5.3]
3.2海域
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其中,水面指海平面及其上方一定高度的立体空间,水体指海平面和海床之间充满海水的立体空间,海床指海底表面,底土指海床以下的立体空间。
3.3立体分层设权项目宗海
被平面权属界址线和宗海垂向范围所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
3.4立体分层设权项目宗海图
记载立体分层设权项目宗海位置、界址点、界址线及其与相邻或立体宗海位置关系的各类图件的总称。一般包括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宗海平面布置图、宗海立体空间范围示意图。宗海立体空间范围示意图是指能反映立体分层设权项目所占特定立体空间、垂向范围,以及立体分层设权项目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的图件。
3.5交越点
海底电缆、管道之间交界点或重叠段。
4 宗海界定
4.1宗海平面界址界定
立体设权用海项目的用海类型、用海方式严格按照《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关于印发<调整海域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宗海平面界址界定按照《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规定执行。平面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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