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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大力推广节能减排降碳先进技术,加快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支撑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经商有关方面,现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
  根据应用场景和使用特性,用能产品设备主要分为工业设备、信息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商用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6大类。综合考虑应用规模、能源消耗量和节能减排降碳工作需要,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在2022年已明确能效水平的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房间空气调节器等20种产品设备基础上,增加工业锅炉、数据中心、服务器、充电桩、通信基站、光伏组件等23种产品设备或设施,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进一步支撑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
  二、加快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参考现行强制性能效标准要求,结合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和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技术现状,合理划定能效指标。准入水平为相关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水平门槛,数值与现行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一致。能效指标引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的产品设备不设定能效准入水平。节能水平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与能效准入水平相比,更符合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要求。先进水平不低于现行能效1级,是当前相关产品设备所能达到的先进能效水平。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实行能效水平动态转化。适时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分别转化为下一阶段的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以能效水平为重要依据,加快研究制定相关产品设备碳排放指标,综合评价产品设备节能减排降碳水平,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
  三、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
  各地区要积极开展能效诊断,实施产品设备能效普查,推动相关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大型公建、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应用比例。党政机关、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深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废旧工业设备、家电产品、光伏设备等回收利用,实现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支持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中突破高效低碳产品基础材料、关键部件、加工工艺、智能控制、数字化节能等关键共性技术,提升绿色产业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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