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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6)
此外,对个别文字作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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