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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

二、搭建多层次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四)打造县域直播电商基地。

升级改造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区),增强直播电商服务功能。吸引直播电商平台、专业服务机构等入驻,完善选品展示、内容制作、数据分析、直播场景等设施设备。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电商实训、品牌培育、代运营等“一站式”服务。联合企业、院校加强直播团队孵化,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带动力强的直播电商基地。

(五)培育农村数字消费场景。

综合运用5G、人工智能、移动支付等技术,对具备条件的农村商业网点进行数字化改造,打造多种消费场景,开展网订店取、生鲜直送等服务,丰富居民消费体验。推动数字赋能供应链下沉,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和家具家装下乡,促进大宗商品更新换代。鼓励市集、街区、商家开展导购直播,推介特色店铺、商品和服务。

(六)拓展农村数字便民服务。

引导电商平台、快递企业通过供应链管理、门店升级、品牌合作等方式,改造升级农村便利店、小超市等,拓展涉农信息服务、客货运服务、移动缴费、快递收发、小修小补等功能,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便民服务水平。鼓励将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升级为供应链中转仓、直播电商场所、前置仓等,充分盘活现有设施设备,助力当地特色农产品上行。

三、加快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七)提高农村物流设施现代化水平。

推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物流园区)、乡镇快递网点数字化改造,完善智慧仓储、自动分拣、射频识别、新能源配送车等设施,提升村级配送效率。支持在交通便利、有利于各流通主体融合发展的位置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引导农村电商服务站、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等站点共建、服务共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站点建设,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布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

(八)提高农村物流配送集约化水平。

支持邮政、供销社、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农药除外)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统仓共配。集约推进“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实现乡镇有“集配中心”、村有“共配商店”,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广成功路径和模式,逐步提高中西部农村地区共同配送率。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物流,充分调动社会运力资源。支持发展“电商+产地仓+寄递物流”,形成集货、加工、配送、网销等统一供应链条,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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