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正文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
(2023年8月16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
>>
导航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