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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3)

(七)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支持家电以旧换新。研究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相关资金政策,畅通废家电回收处理全链条。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

(八)鼓励出台惠民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全链条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拓展相关消费信贷业务。

(九)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各地结合当地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等情况,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

(十)加大多元化主体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城市和企业,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模式。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引导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有逆向物流体系,或委托家电回收、拆解等第三方企业回收等方式,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手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

(十一)强化家电标准引领与支撑。完善家电能效水效相关标准,推广绿色智能家电产品认证体系,引导家电生产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供给,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绿色化转型。整合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通用标准。加快制修订废旧家电估值评价规则、废旧家电回收规范等相关标准,对家电以旧换新形成有力牵引。

(十二)全面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遴选一批实力强、模式新、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进一步扩大规范售后服务覆盖范围。组织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为消费者做好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出家电品牌维修服务常用信息表,不断提升维修服务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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