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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5)

(十九)强化资金管理和要素保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央财政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资金和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相关资金安排使用的指导监督,抓好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二十)统筹活动促进。统筹“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全国家电消费季”“家居焕新消费季”等系列活动,推动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协同联动,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活动,形成政策组合包,激发市场活力,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参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相关做法,有关部门研究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有效防控老旧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

(二十一)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鼓励各地制作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小册子,组织协会、专家、媒体等开展“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万里行”推广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各地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做好政策答疑,对汽车、家电、厨卫电器、灶具洁具等消费品的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开展宣介,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跟踪研判消费趋势特点和政策实施成效。

(二十二)加强督促落实。行动方案涉及的相关政策,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出台细化举措。各地要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补的,要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各地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家电等交售给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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