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5)

  涉税信息目录应当明确涉税信息内容、提供部门、格式、更新频率、使用范围等基本信息。

  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涉税信息目录的要求,提供相关涉税信息,并对其进行校核、确认,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可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审计、检查时,发现被审计、检查单位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当责成被审计、检查单位依法履行税收义务,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同时将处理文书抄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机关、财政部门的处理文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反馈有关单位。

  其他有关机关、部门和依法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税务机关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 对享受税收优惠的对象,因条件变化已不符合税收优惠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发现税收优惠对象不符合税收优惠规定的,应当停止执行税收优惠,并依法追缴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而没有享受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后应当依法退还多缴的税款。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时,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缴税款;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人民法院发现未结清税款的,应当通知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第二十一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税务机关因税收管理和查办涉税案件,需要查询纳税人以及其他涉案人员身份信息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税务机关。

  第二十二条 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和车船等权属登记,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合法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依法不予办理。

  第二十三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税务机关应当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完税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未提供完税凭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及时将信息通报同级税务机关。

  第二十四条 举办商业性演出、比赛、会展、商贸交流等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代征、代扣代缴税款,并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等涉税信息报送活动举办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总共42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