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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4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现将“尹某某等人诈骗立案监督案”等五件案例(检例第213—217号)作为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3日


尹某某等人诈骗立案监督案

(检例第213号)

【关键词】

立案监督  刑民交叉  虚假诉讼  调查核实  跟踪督促  线索移送

【要旨】

对于刑民交叉案件,被害人以涉嫌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区分情形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对确有犯罪嫌疑的监督线索,应当依法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调查核实。对于重大复杂监督立案案件,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跟踪督促,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提出意见建议。

【基本案情】

被告人尹某某,男,1966年7月出生,桂林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告人覃某某,男,1960年12月出生,桂林乙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告人申某某,男,1964年12月出生,个体工商户。

其他被告人基本情况略。

2007年5月,尹某某与由覃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桂林乙公司商定合作开发商住楼项目,同时尹某某、申某某等人以挂靠的第三方公司名义承建了该商住楼的地基桩工程。2008年1月,因桂林乙公司与某某银行存在借贷纠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并指定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织了对商住楼土地的司法拍卖。为阻止司法拍卖,尹某某、覃某某及乙公司法律顾问全某某商议后,伪造工程资料,将907万的地基桩工程造价虚增至4191万余元,并以挂靠公司名义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获法院判决确认。随后,尹某某等人以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应优先受偿为由,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划扣拍卖款,致使某某银行通过司法拍卖实现债权的目的无法实现。后经该银行和买受人申请,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拍卖成交结果并终止执行。

2013年1月,桂林乙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新入资公司成为控股公司,覃某某不再作为公司控股人和法定代表人。后尹某某、申某某等人以挂靠公司名义,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查封拍卖桂林乙公司涉案项目土地,执行判决虚增工程款本息。同时还实施了阻止新项目进场施工、聚集民工闹访等行为。至2016年7月,法院先后执行工程款、违约金及逾期利息合计4729万余元,另有3427万余元逾期利息因案发未得逞。同时,受民事诉讼、查封拍卖影响,与涉案土地相关的下岗职工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等陷入停滞。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一)线索发现。2016年8月31日,桂林乙公司向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立案申请,称尹某某等人多次以伪造公章、虚增地基桩工程量等方式骗取其工程款,已构成犯罪,但该公司自2012年5月起多次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均不予立案,请求检察机关监督立案。

(二)调查核实。本案相关民事案件经一审、申请再审、民事抗诉等多个诉讼环节,时间跨度长,但申请人提供的工程资料、民事诉讼材料不齐全,且涉案地基桩因规划变更被挖除,无法据以认定真实工程量,导致检察机关在审查判断当事人的立案监督申请是否成立时面临困难。为依法准确监督履职,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听取申请人及其代理律师意见,核实工程建设、工程款支付情况,了解相关民事诉讼及强制执行过程。二是询问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未予立案侦查的理由,系认为该案事实与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属于同一法律事实,且人民检察院未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三是调取民事诉讼卷宗材料和相关公司印章、地基桩设计图、施工合同、抽样质检报告、工程结算单等,比对发现原民事案件存在伪造桂林乙公司印章和工程结算单等行为。四是调取原地质、水文勘测资料、渣土运输审批记录等书证;询问勘测工程师、承运渣土司机等相关施工人员;实地勘测工程现场和倾倒渣土现场,排除因溶洞、地下暗河导致的工程量超出计划工程量的可能,发现尹某某等人有虚增工程量及相关土石方附属工程量行为。五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实际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核实尹某某等人在民事案件中诉请的工程款存在远超实际工程造价的情况。

(三)监督立案。2016年12月14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桂林市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2月19日,桂林市公安局回复《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称尹某某等人诈骗一案与生效民事判决的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根据已有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尹某某等人通过虚增地基桩工程量,获得法院判决确认后,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获取虚增工程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构成诈骗犯罪,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同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桂林市公安局发出《通知立案书》,并将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公安机关。12月2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尹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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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4-2)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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