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2)

7.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更新或大修改造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老旧电梯,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既有住宅、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等供热制冷装置、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保温门窗、照明设备等。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到2027年,既有住宅累计新加装电梯300台。(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推广应用电动公交车。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巩固我市绿色出行创建城市成果。到2027年,力争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86%,新增及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力争达到9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9.加快交通运输设备和船舶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支持新能源动力中重型货车、船舶推广应用。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开展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公务用车,分批次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推广采购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内河运输船舶6艘。(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共享平台交通设施更新。鼓励更新改造使用年限长、用户体验差的共享单车、汽车,增加车辆方向姿态监控和管理、地面停车标志识别、环境温度监测和自我保护、新一代智能头盔、多人骑行及逆行检测处置等智能化功能,提升舒适性和便利性。改善提升共享单车停车设施与管理措施,完善共享单车投放布局,填补公共交通空白区域,有效解决城市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最先一公里”的出行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淘汰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区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95%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市管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加快淘汰落后教学设备、科研设备和信息化设施,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推动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到2027年,逐步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市教育局)

13.提升文旅体育设施设备水平。加大文旅基础设施投入,以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支持数字化、智慧化博物馆建设,支持旅游观光、大中型游乐、文化演艺等设备、广电行业高清超高清设备、文物考古勘察科研设备、博物馆高标准展示设备、演艺(剧场)设备、机房设备、广电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支持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各级医院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学影像设备和医用直线加速器等放射治疗设备的更新购置。到2027年,力争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市卫健委)

15.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江西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鼓励医疗机构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公立医院病房改造,着力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占比超过80%,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适度扩大单人间比例,减少4人间及以上病房。(市卫健委)

16.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等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及视频图像平台的更新改造。推进公安执法设(装)备更新升级。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或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市公安局)

总共5页  [1] 2 [3] [4] [5]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